放假安排
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  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  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  国务院办公厅

  2016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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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【官方版】
国务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
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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